提案人 |
李玉玲、王珏委员 |
内 容 |
关于将村级文化场所修缮维护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的提案
关于将村级文化场所修缮、维护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的提案农村文化室及篮球场建设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它的运行加强了村级文化阵地的建设、增强了群众学习的积极性,为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 我县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自2004年成立县文明办以来,由县文明办牵头,为许多村小组建设了文化室、篮球场,还为各村文化室安装电线线路,配备了高音喇叭、桌椅等,为村民开展村集体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村民开会不再等晴天、白天,活动不再是喝酒、聊天;在农闲时节、节假日,村民都会自发组织起来开展篮球友谊赛、跳广场舞等活动,为群众追求健康、向上、快乐的娱乐生活提供了坚强保障。但随着岁月的流逝,许多村的文化室出现了墙体破损、漏水,门、窗损坏,高音喇叭设备损坏,配置的桌椅出现缺胳膊少腿的现象;篮球场也出现地面破裂、篮球架破损的情况;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文体活动。三道镇设有50个村小组,28个村小组建有文化室,其中2/3以上的村小组 的文化室、篮球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高音喇叭设备只有10个村小组的能够正常使用,这些都极大影响了群众开展公共活动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为物尽其用,进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引领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设中来。 建议:将村级文化场所修缮、维护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用于修缮、维护各村小组的文化室及其配套实施、篮球场及其配套设施。 |
承办单位 |
保亭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
办理结果 |
关于政协保亭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玉玲、王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将村级文化场所修缮,维护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的提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我局已将提案内容起草文函发至县财政局,要求县财政局视实际情况协调解决三道镇村小组文体场所修缮、维护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复函由于县财力相当困难,建议从每年争取的中央、省两级资金解决,但由于中央和省级分配至我县的文体场所建设专项资金只适用于行政村(社区)文体场所的维修改造及相关设施配套,根据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目前无法用于村小组文化场所修缮和维护。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保亭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017年9月28日
抄 送: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陈丹 联系单位及电话:保亭县文体局,83669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