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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档立卡”扶贫户脱贫的一些建议

时间:2017-10-15 【字号 分享到:

提案人

陈华壮委员

内 容

关于“建档立卡”扶贫户脱贫的一些建议

 

  “精准扶贫”可以说是今年最热门的一个词语,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当中的人员可以说是印象深刻,本人的扶贫对象是在毛感乡赛龙村。赛龙村是个库区移民村,本人通过“精准扶贫”工作了解到,赛龙村耕地少、水源不足等原因,细说一言难尽,要想真正脱贫还需政府各部门大力扶持。

  以下两点是本人觉得可行的办法,可以帮助一些扶贫困。

  1、林业、农业等部门在乡镇招聘护林员、农技员时在同等条件下是否可以优先录用“建档立卡”扶贫人员。

  2、乡、镇政府是否可以在公益岗、合同工招聘上把“建档立卡”扶贫户纳入一部分。

  虽然不可能让所有的扶贫户都享受到以上两点,但是可以通过这里帮一部分,那里帮一部分而达到全部脱贫的目标。

承办单位

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结果

关于政协保亭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陈华壮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建档立卡’扶贫户脱贫的一些建议的提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为切实做好我县就业扶贫工作,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县人社局2017年在各乡镇、村委会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专门安置农村建档立卡户中的富余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一、岗位开发数额

  本次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保洁员142名,其中:村委会一级124个名额(每个村委会各安排2名,城北、城南社区除外);乡镇一级18个名额(每个乡镇机关各安排2名)。

  二、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条件

  (一)年龄:申报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范围必须是就业困难且本人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户人员,原则上属于“4050”人员,即女40-44周岁,男50-54周岁。

  (二)户口:必须是在本村委会所属辖区之内。

  (三)补贴标准: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700元/人/月,不缴纳五险一金。

  三、人员管理

  各乡镇负责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的日常管理,核发人员岗位补贴,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散漫、卫生保洁不力的人员,可按规定终止聘用。县人社局、就业局不定期对保洁员履行职责情况、岗位补贴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政策依据

  本次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依据《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暂行办法》(琼财社〔2012〕1848号),享受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即2017年6月-2020年6月,3年期满后无条件退出公益性岗位,县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

  另外,据了解,我县林业局在各乡镇招聘的林业生态保护协管员,已于今年8月上岗。

  再次感谢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5日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关建文,

  联系单位及电话: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66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