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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03-30 【字号 分享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保亭县委国安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亭县委国安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事宜,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2、负责国家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辖区内干部群众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3、负责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情报信息搜集、报送工作。4、负责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相关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5、负责辖区内乡(镇)、村级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等。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没有。

 

  第二部分 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委国安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8.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8.0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万38.0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国安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增加业务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38.0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

  三、关于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国安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3.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国安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国安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持平。

  六、关于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委国安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它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县委国安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76.0万元。

  七、关于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国安办2018年收入预算38.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38.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八、关于保亭县委国安办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国安办2018年支出预算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占7.89%;项目支出35.0万元,占92.1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委国安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国安办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国安办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国安办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国安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