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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台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04-03 【字号 分享到: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台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县台办(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台办(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县台办(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台办(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台工作计划、规划和有关涉台事务。

  (二)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关系的变化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本县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本县涉台法律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县涉台的治安、法律案件;负责涉台工作和涉台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加强与台湾企业界和工商联团体的联系,掌握对台经济情况,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负责全县台资企业统计和分析工作。

  (五)负责全县因公赴台考察、交流和培训等工作的备案报批及统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县与台湾的金融、文化、学术、体育、教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负责对应邀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归后总结工作。

  (六)负责本县涉台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对台宣传;负责全县对内涉台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形势教育。

  (七)负责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和指导协调琼台少数民族交流工作。

  (八)接受省台办关于涉台事务的业务指导和工作部署。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台办(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县台办(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1-9))

 

  第三部分 县台办(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台办(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台办(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7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8.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8.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8.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1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4.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它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县台办(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台办(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9.05万元,主要是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预算项目已经全部挂靠给统战部管理,县台办不再负责基地的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1万元,占89.1%;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险基金(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4.24万元,占10.9%;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预备费(类)0万元,占0%;其它(类)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类)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9.05万元,主要是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预算项目已经全部挂靠给统战部管理,县台办不再负责基地的预算项目。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县台办(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台办(部门)20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0万元。

  四、县台办(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台办(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保亭县委没有批。根据海南省台办安排的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1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交流考察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12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通过深入考察学习台湾地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经验,加快推动我县传统产业合作转型升级,逐步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有机农业、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加快推进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县内取消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接待费用纳入对台工作经费项目里。

  五、关于县台办(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台办(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县台办(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台办(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教育收费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它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县台办(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38.75万元。

  七、关于县台办(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台办(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38.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38.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县台办(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台办(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3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38.75万元,占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台办(部门)本级、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台办(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台办(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台办(部门)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台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