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9 【字号 小 中 大】 分享到:
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18年7月9日分别进驻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台办、县民宗局、县残联、县文联、县委党校、县法制办等8个单位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台办、县委党校、县民宗局、县残联、县文联、县法制办等8个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
二、巡察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9月10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三、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情况;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纠正“四风”情况;四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五是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六是遵守“六大纪律”情况;七是依法行政、履行职能情况;八是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其中:
(一)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重点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包括: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加强党的建设情况;
4.选人用人情况;
5.深化作风建设情况;
6.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7.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
8.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9.其他有关情况。
(二)对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巡察重点是落实“一岗双责”以及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包括:
1.是否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3.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4.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5.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6.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
7.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搞形式主义、作风散漫,对县委部署的中心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执行能力不强的问题;
8.是否存在违反生活纪律,搞享乐主义,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道德败坏,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
9.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问题;
10.其他问题。
四、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台办党组织
联系电话:0898-32923005
组 长:易振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联系电话:13976220289
副组长:邓玉君(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联系电话:13876622226
成 员:李昌兴(县地税局科员)
钟喜泳(县公安局科员)
陆彬斌(县旅游委科员)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02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旁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民宗局、县文联党组织
联系电话:0898-32923006
组 长:周建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员)
联系电话:13976220818
副组长:陈 雄(县地税局副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8117609332
成 员:黄承中(县城管局科员)
王仍焕(县工商局科员)
刘春明(保城镇财政所科员)
陈俊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10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旁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党校、县残联、县法制办党组织
联系电话:0898-32923008
组 长:杨许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联系电话:13976170366
副组长:黎志斌(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联系电话:13876522508
成 员:王国文(县城管局主任科员)
朱俊祺(县工商局科员)
陈俞任(县国税局科员)
卢 鹏(什玲镇财政所副所长)
接访地址:县纪委办公楼(县法院旁)四楼409室。
意见箱设置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旁
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如您发现巡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纪律的情况,请向县纪委信访室反映,联系电话:0898—83668486。
中共保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