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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琼府办〔2017〕6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现将《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工作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7年,我省第七次党代会和我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相继召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向社会公众展现一个透明、开放、自信的服务型政府,意义十分重大。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政务公开机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作用,跟进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发布、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绩效问责等工作机制健康运转。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通过新作为取得公开工作新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在本市县、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各牵头任务部门要根据职能和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按照“部门推进、系统保障、集中展示”的思路,尽快在本部门网站建立相应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和本系统的相关信息。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公开工作任务有关落实情况。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围绕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设的有关专栏网址,于2017年5月1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三、严格制度,强化监督考核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考评制度,认真抓好年度公开任务落实的跟踪督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无绩效考核体系的政府部门,年内要建立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推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办公厅将坚持每季度检查通报公开任务落实情况,年底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各市县政府、各牵头任务部门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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